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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次数: 次 


、政策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市人社发(2024)10号)。

二、补贴对象

      在西安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以下人员,可申请 次性创业补贴:

    ( )离校2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含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技工 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人社部门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三)返乡入乡农民工。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 次性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

( )共性资料

1 .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 . 身份证正、反两面;

3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等资料;

5.营业场所实景照片(1-2张),照片显示营业场所名称、法人、营业执照“三合一”。(法人持营 )

(二)个性资料

6 .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历认证证书等资料;

    7 . 返乡农民工需提供外出地社保缴纳凭证或工资凭据、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佐 证资料

五、申请流程

        我市 次性创业补贴实行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门户网站”“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手机客户端”及“秦云就业”微信小 程序等线上申报平台进行申请

注意事项

( )申请人须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同 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

(二) 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本人。

(三)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1年后的6个月内申请。

(四)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029 - 82284221、8228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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